房屋规则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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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家位于安静住宅区的小型家庭式旅馆(类似日式旅馆/民宿),并非标准酒店。这里主要是供您休息住宿的地方,而非举办派对或进行大规模烹饪的场所。预订即表示您已根据日本法律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住宿守则概要

夜间保持安静:夜间请勿举办派对、大声喧哗或播放音乐。该地区为住宅区。

禁止携带外食/饮料:虽然我们可能允许您自带食物,但严禁将这里当作私人派对场所。如将食物或饮料洒在榻榻米或日式床垫上,我们将从您的信用卡中扣除相应费用。

公共区域及鞋履:在公共区域请穿着我们提供的拖鞋,但在铺有榻榻米的房间内请脱鞋。请勿在公共区域赤脚行走。

电器及使用:离开时请关闭空调。请勿同时使用微波炉、烤面包机和电水壶,以免跳闸。

浴室为共用浴室,由房东管理:浴缸和淋浴间为共用设施。房东负责准备和清洁浴缸。请等待房东通知您浴室已准备就绪后再使用。

厨房使用需额外付费:使用厨房需另行付费,每人每晚1,000日元。您必须在预订前征得房东的同意。您需要自备电饭煲、调味料和食材。举办“nabe”(火锅)派对需额外支付4,000日元。

吸烟:仅限在指定的室外区域吸烟。

宠物:允许携带小型犬,费用为每天1,000日元。小型犬在房间内必须佩戴行为约束带,并且在您不在身边或不在公共区域时必须待在笼子里。

行李:入住前或退房后均不可寄存行李。退房后,您可以将行李寄存在室外储物棚,费用为每件行李每天1,000日元。

安全:旅馆提供保险箱,但不负责丢失或被盗物品。入口处设有监控摄像头。

条款及政策概要

合同:旅馆接受您的预订即构成合同。旅馆可能要求您支付订金以确认预订。

拒绝服务权:旅馆有权以各种理由拒绝或取消您的预订,包括您违反规定、醉酒扰乱他人、属于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或因旅馆无法控制的情况(不可抗力)导致房源无法使用。

客人取消预订:如果您取消预订,可能需要支付取消费用(请参阅附件表格2,该表格在正文中缺失,但其中指出“不可退款”的预订始终收取100%的费用)。

酒店取消预订:如果旅馆因自身原因取消您的预订,他们将尽力为您寻找其他住宿。如果无法找到,他们将向您支付相当于取消费用的赔偿金。

责任与损害赔偿:

客人责任:您须对造成的任何财产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酒店责任:酒店对遗失或损坏物品的责任有限。对于未寄存在前台的物品,酒店的最高赔偿责任通常为15万日元,除非遗失系酒店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

遗留物品:贵重物品将在7天后移交给警方。其他物品将保留3个月。食物和饮料将在第二天处理。

客人行为:您必须遵守所有张贴的规则。如果酒店出于安全考虑(例如,长时间未见到您),有权进入您的房间。您不得将房间用于住宿以外的用途(例如,办理居住登记)。

适用法律:所有争议均适用日本法律,东京地方法院拥有管辖权。

住宿守则

1. 夜间禁止聚会

由于这里是安静的住宅区,夜间禁止聚会。请勿大声喧哗、哭泣或播放音乐。严格来说,作为日式旅馆或民宿,我们同时经营餐厅或酒吧,因此禁止所有客人携带食物和饮料前来聚会。在酒店里可以吗?不行。我们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说默许而已。如果您将番茄酱或牛油果酱洒在榻榻米或日式床垫上,我们一定会从您的信用卡中扣款。

2. 禁止乱扔垃圾

这里是松岛的一部分。请勿乱扔垃圾。

3. 禁止赤脚

请在公共区域穿拖鞋,并在铺有榻榻米的房间内脱掉拖鞋。

4. 外出或离开时请关闭空调。

我知道您在自己的国家会一直开着空调,但请您在外出时将其关闭。日本依赖核电站,我不喜欢这样。

5. 请勿同时使用微波炉、烤面包机和电锅。

请依次使用。如果停电,请关闭所有正在使用的电器,稍等片刻。电力会自动恢复。

6. 禁止吸烟

室内禁止吸烟。室外设有吸烟区。

7. 浴室

浴室开放时间基本为早上5点至晚上10点。我们有两个独立的淋浴间和一个公共浴室,均为公用。即使您住在日本并且知道如何使用燃气设施,也请注意,为浴缸放热水是房东的工作。通常情况下,房东会负责清洁浴室并放热水,一组客人使用后,房东会再次清洁浴室,为下一组客人做好准备。请不要急于使用浴室,我们会通知您何时可以使用。

8. 安全与监控摄像头

您的房间内配有保险箱,但我们不对任何丢失或被盗的行李负责。请注意,为了您的安全,我们在入口处安装了监控摄像头。

9. 设施

这里几乎所有设施都是租赁的。请勿自带毛巾、浴衣、床单和枕头。我们提供一次性牙刷。请勿将湿毛巾直接铺在榻榻米或日式床垫上。榻榻米很容易被弄脏,而且房间外面有毛巾架。

关于厨房的使用,有些人可能觉得用厨房吃早餐或晚餐很正常。也有人说想举办日式火锅派对,即使他们不带火锅。请务必提前询问。我的意思是,在您预订之前。即使这间住宿与您的预期不同,我也很抱歉,但我不太明白您的具体需求。如果您想用电饭煲或调味料做饭,请自行携带电饭煲、调味料等。自2019年2月起,使用厨房将额外收取每人每晚1000日元,举办火锅派对将额外收取4000日元。调味料、油、牛奶,谁来共用?请自行购买并携带。这不是“全包式”住宿,再次强调,这不是举办派对的住宿。这里是休息和睡觉的地方,请您在此放松身心。感谢您的理解与合作。

10. 公共区域和客房

在公共区域请务必穿着拖鞋,公共区域开放至晚上10点。为了方便我们进行清洁和维护,请您在上午11点至下午2点之间不要进入公共区域。

11. 宠物

您可以携带小型犬入住。但请务必携带犬笼和牵引绳。在您的房间内,请让您的爱犬佩戴牵引绳;当您不在身边或您和爱犬都在公共区域时,请将其放入犬笼。我们喜欢狗狗,但有些客人可能不喜欢。宠物费用为每天1000日元。

12. 许可证

我们的许可证编号为宫城县(保)指令第296号。

13. 帐篷营地

14. 入住和退房,以及您的行李

本住宿的入住和退房是指客人携带行李同时抵达或离开。出于安全和维护考虑,我们无法接受您在入住或退房前单独寄存行李。如果您退房后想暂时寄存行李以便散步或游泳,您可以将其存放在外面的行李棚,每件行李每天收费1000日元。请勿在榻榻米上或室内使用行李箱拉杆。

15. 第三方预订

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第三方预订。




条款与政策

第一条 适用范围

1. 本酒店与入住客人之间订立的住宿合同及相关协议均受本条款及细则约束。本条款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或惯例为准。

2. 若酒店与客人另行订立特别合同,且该特别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惯例,则尽管有前款规定,该特别合同优先于本条款及细则。

第二条 住宿合同申请

拟向酒店申请住宿合同的客人应向酒店提供以下信息:

(1)客人姓名、登记地址及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2)入住日期及预计抵达时间;

(3)住宿费用(原则上以附件表1所列基本住宿费用为准)。以及

(4)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如客人入住期间要求延长住宿期限至前款第2项所述日期之后,则该要求应视为客人提出新的住宿合同申请。

酒店获取的个人信息将按照“个人信息处理”的规定使用。

第三条 住宿合同的订立等

1. 酒店按照前款规定正式接受申请后,即视为住宿合同已订立。但如已证明酒店未接受申请,则不视为合同已订立。

2. 按照前款规定订立住宿合同后,客人应在酒店指定的日期前,支付酒店规定的住宿押金,押金金额不得超过客人整个入住期间的基本住宿费用(如入住时间超过三天,则至少为三天)。

3. 订金首先用于抵扣客人应支付的住宿总费用,其次用于抵扣取消费用和因发生第6条或第18条所述事件而产生的赔偿金,如有剩余,则在客人按照第12条规定支付住宿费用时退还。

4. 如客人未在第2款规定的日期前支付订金,酒店将视住宿合同无效。但前提是,酒店在明确订金支付期限时已告知客人。

第四条 无需支付住宿订金的特殊合同

1. 尽管第三条第2款另有规定,酒店仍可在按照该款规定订立合同后,订立无需支付住宿订金的特殊合同。

2. 如果酒店没有按照第3条第2款的规定要求支付押金,或者在接受住宿合同申请时没有指定支付押金的日期,则视为酒店已按照前款的规定接受了特别合同。

第五条 拒绝住宿合同

酒店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拒绝签订住宿合同:

1. 住宿申请不符合本条款和条件的规定;

2. 酒店客房已满,无空房;

3. 申请住宿的客人被认为可能在住宿期间做出违反法律、扰乱公共秩序或有伤风化的行为;

4. 申请住宿的客人被明确诊断患有传染病;

5. 酒店收到粗暴的要求,或被要求承担与客人住宿相关的不合理负担;

6. 酒店因自然灾害、设施故障和/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无法提供住宿。 7. 申请入住酒店者明显醉酒,可能对其他客人造成滋扰,或行为举止可能对其他客人造成滋扰(适用都道府县条例时);以及

8. 申请入住者为《防止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不公正行为法》(1991年第77号法律)第2条第2款规定的有组织犯罪集团(“有组织犯罪集团”),或该法第2条第6款规定的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或与该等集团有关的人员或其他反社会分子;

9. 申请入住者为受有组织犯罪集团或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控制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0. 申请入住者为董事中包含与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身份相符人员的公司。

第六条 客人取消住宿合同的权利

1. 客人有权通过通知酒店取消住宿合同。

2. 如客人因自身原因全部或部分取消住宿合同(酒店已根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客人支付定金,而客人在支付定金前取消预订的情况除外),客人应支付附件表格2所列的取消费用。但是,如已根据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订立特别合同,则仅在客人已被告知取消预订需支付取消费用的情况下,才需支付取消费用。

3. 如客人未在入住当日晚上8点前(或如已通知酒店预计到达时间后两小时)抵达酒店,且未提前通知酒店,则酒店可视客人已取消住宿合同。

第七条 酒店解除住宿合同的权利

1. 酒店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住宿合同:

(1)客人被认为有违反法律、扰乱公共秩序或有损公德的行为;

(2)客人被明确诊断患有传染病;

(3)客人提出或实施暴力要求或行为,或提出超出合理要求范围的负担;

(4)酒店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提供住宿;

(5)客人被认为有严重扰乱其他客人的行为,或因醉酒或其他原因(适用地方法规时)而有此类行为。以及

(6)当客人未遵守酒店使用规定中规定的禁止行为,例如在床上吸烟、破坏消防设备等(仅限于为避免引发火灾而认为必要的具体行为)。

(7)当客人为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或与该集团相关的团体或其他反社会分子。

(8)当客人为受有组织犯罪集团或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控制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9)当客人为公司,其董事中包含与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身份相符的人员。

2. 如酒店已根据前款规定取消住宿合同,则酒店无权就合同期内客人未享受的任何服务向客人收取费用。

第八条 登记

1. 客人应于入住当日在酒店前台登记以下信息:

(1)客人姓名、年龄、性别、住址、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及职业

(2)国籍、护照号码、入境日本的口岸及日期(如客人非日本国籍);

(3)预计离店日期及时间;以及

(4)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

2. 如客人拟以日元以外的其他方式支付第十二条规定的住宿费用,例如旅行支票、优惠券或信用卡,则应在前款规定的登记时提前向酒店出示该等支付工具。

第九条 客房入住时间

1. 请查阅客人可入住预订客房的时间信息。但是,如果客人连续入住若干天,除抵达日和离店日外,客人可全天占用房间。

2. 尽管有前款规定,酒店仍可允许客人延长入住时间。在此情况下,客人应支付以下额外费用:

(1)下午3点前:房费的100%

(2)下午6点前:房费的100%

(3)下午6点后:房费的100%

第十条 遵守酒店规章

1. 客人应遵守酒店制定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张贴于酒店内或列于酒店网站。

第十一条款 营业时间

1. 酒店各项服务和设施的营业时间将在提供的宣传册、客房内的设施以及酒店各处张贴的告示中注明。

2. 酒店营业时间可能因不可避免的原因而临时变更。在此情况下,酒店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客人。

第十二条款 住宿费用支付

1. 客人应支付的住宿费及其他费用的明细及计算方法详见附件表1(如有需要)。

2. 前款所述的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应根据酒店要求在前台支付。付款方式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酒店认可的其他支付方式,例如旅行支票、优惠券或信用卡。

3. 酒店一旦提供住宿设施,即使客人自愿选择不使用,也应支付住宿费用。

第十三条 酒店的责任

1. 如酒店在履行或未履行住宿合同及/或相关协议的过程中,对客人造成损害,酒店应赔偿客人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但如该损害并非由酒店的原因造成,则本条款不适用。

2. 酒店已投保酒店责任险,以承保因意外火灾或其他灾害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无法提供预订客房的处理

1. 酒店如无法提供预订客房,应在征得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尽可能安排客人入住其他同等标准的住宿。

2. 如即使按照前款规定仍无法安排其他住宿,酒店应向客人支付相当于取消费用的补偿金。通过支付该补偿金,酒店即视为已履行其对客人所遭受损失的赔偿义务。但是,如果酒店无法提供住宿并非由于酒店自身原因造成,则酒店不向客人支付补偿金。

第十五条 寄存物品的处理

1. 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物品丢失、损坏或其他损失外,酒店应赔偿客人寄存在前台的物品的损失。但是,如果客人未事先告知此类物品的种类和价值,酒店应赔偿客人因酒店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为15万日元。

2. 如果客人携带至酒店但未寄存在前台的物品、现金和贵重物品因酒店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包括遗失或破损),酒店应赔偿客人的损失。但是,如果客人未事先告知此类物品的种类和价值,酒店应赔偿客人因酒店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为15万日元。

第十六条 客人行李或物品的保管

1. 客人抵达酒店前,如客人已将行李送至酒店,酒店仅在客人提出保管请求并经酒店同意后方可保管。行李将在客人办理入住手续时于前台交付给客人。

2. 一般情况下,如客人退房后遗留行李或物品,酒店将等待失主联系酒店并告知处理方式。如失主未告知,酒店将在发现贵重物品后七日内将其移交至最近的警察局,其他物品则在三个月后处理。但食品、饮料、香烟、杂志等物品将在客人退房后的次日处理。

3. 前两款所述情况下,酒店对客人行李及物品的保管责任,应按照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如适用第一款),按照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如适用第二款)。

第十七条 停车责任

1. 客人使用酒店管理的停车场(“酒店停车场”)时,酒店对客人车辆的保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酒店仅提供停车位,无论客人是否已将车钥匙交还酒店。但是,如果因酒店的故意或过失导致停车场管理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失,酒店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对于非酒店管理的停车场(“合作停车场”)内发生的车辆、车辆配件或车内物品的被盗、遗失或损坏,酒店概不承担责任。

3. 对于合作停车场内其他用户或人员的行为,以及在合作停车场内发生的其他事故,导致用户车辆、车辆配件或车内物品受损,酒店概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客人的责任

客人应赔偿酒店因其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失。附件表1:住宿费用等(参见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十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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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表2:酒店取消预订费用(参见第六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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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百分比不适用于预订条款为“不可退款”的客人,这意味着客人取消预订将始终收取100%的费用。

第十九条 拒绝提供住宿以外的服务

酒店有权在下列情况下拒绝提供住宿以外的任何服务:

当申请人、其关联人员或使用酒店的人员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

(1)第五条第五款所定义的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或类似人员。

(2)任何实施违法行为、扰乱公共秩序或公序良俗行为和/或违反公务机关要求的人员。

任何行为给其他客人造成重大不便的人员。

任何提出过分或暴力要求的人员,例如:

(1)要求酒店提供的服务。

(2)要求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服务。

(3)无正当理由要求预订后折扣​​。

(4)无正当理由要求预订中未包含的客房升级。

(5)对任何酒店员工进行威胁、勒索或欺诈行为。

(6)在社交媒体、公告栏等处发布关于酒店员工的不实信息/诽谤。

(7)在酒店或其他三井不动产酒店管理公司旗下场所提出过分要求时表现出恐吓和不合理行为,和/或曾有类似行为(如在预订后或入住期间发现,酒店将拒绝预订)。

任何违反酒店使用规则的人员(或酒店认为存在违反规则的风险)。

酒店基于合理理由认定客人使用酒店的行为不可接受。

第20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

酒店与客人之间有关住宿预订合同的争议适用日本法律。双方同意的管辖法院为东京地方法院或东京简易法院。

第21条 住宿协议变更:

酒店可在下列情况下变更已约定的住宿:

(1)变更对客人有利时。

(2)变更不违反原协议且合理时。

变更协议时,酒店须至少提前两周通知客人。条款变更将在酒店网站上公布。

第22条 网络使用:

客人使用酒店网络须自行承担风险。因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服务可能中断或终止,恕不另行通知。

因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服务中断并给客人造成任何损失,酒店概不负责。如客人不当使用网络给酒店或第三方造成损失,酒店将要求赔偿。

第23条 其他

根据消防法规定,酒店各处均安装了火警警报器。警报器探测到火灾时,酒店可能会进行内部广播。若客人因酒店内部广播而遭受任何损失,酒店概不负责。

为保障客人安全,即使您已出示“请勿打扰”牌或已开启“请勿打扰”按钮,若长时间无人应答或见到您,我们保留在房门前致电或联系您的权利。如无人回应或遇到紧急情况,酒店工作人员将视情况进入房间。

未经许可,请勿在客房内拍摄任何照片、视频、DVD 或其他形式的媒体用于商业用途。即使是私人拍摄或录制的媒体(包括直播),未经许可也请勿将其发布到互联网或社交媒体上用于商业用途,否则您可能面临法律诉讼。

请勿在客房内接待访客。

根据住宿预订协议第二条规定,除预订确认的客人外,我们不允许其他客人进入客房。

除非酒店自身原因造成,否则酒店对顾客代收的任何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概不负责。

我们保留拒绝将酒店地址用于居住登记的权利。入住证明将以“住宿证明”的形式出具,而非“居住证明”。

通过在下方签名,您同意在住宿期间遵守房屋规则和服务条款。